1 引言
1.1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实验室统招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外单位在职研究生。
1.3 本实验室设立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协助实验室领导、各位研究生导师管理研究生日常工作。
1.4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考勤
2.1 研究生实行五天学习、工作制,每周学习、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正常的学习、工作时间为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该段时间要求必须在实验室学习,考勤由研究生管理助理负责登记、统计。
2.2 研究生每周除周末外,具有半个工作日私自支配时间,但必须请假;毕业该学期,可累计请假2周用于找工作或升学考试。
2.3 研究生严格按照学校开学的时间到学校注册,原则上按照学校放假的时间离校,不准提前离校,寒暑假需使用实验室的,需提出书面申请。
2.4 研究生因公出差需由导师批准;因私请假需写书面请假申请交导师批准。
2.5 研究生管理助理每月对研究生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和公布。对于每学期累积缺勤20天以上者给予延期半年毕业的处理;学期累积缺勤 30 天以上者按学校 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3 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3.1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其中第一学年主要修满课程学分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从第二学期起结合导师研究方向参加课题研究,第三学年下学期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和论文答辩。对于第一学年未通过学校英语资格考 的学生,第三学期将不安排任何的科研工作,也不进行开题报告答辩。
3.2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其中第一学年主要修满课程学分;从第二学年起结合导师研究方向参加课题研究,第三学年下期至第四学年完 成学位论文撰写和论文答辩。
3.3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根据学校培养方案确定的培养目标及要求,结合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第一学期开学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明确选题范围,并对课程学习、文献调研、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等工作的预期目标及进度作出大致安排。
3.4 科研工作由导师安排,研究生通常应参加与导师研究方向一致的、有一定创新性的重要科研项目,通过科研实践使研究生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5 本中心研究生科研基础知识学习以自学、教师讲座、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导师定期检查研究生的学习、科研情况。学生每周作好学习、科研工作小节;导师定期对学生的学习、科研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学生制作好PPT文件,每月综合汇报二次以上。
3.6 研究生每学年参加1次以上的学术报告或学术研讨会,并按规定格式交书面报告。
4 毕业要求
4.1研究生必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4.2 必须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量,完成科研项目一定的工作量(如关键技术 研究、系统模块开发等、科研项目的管理助理工作等),导师根据研究生参加科研项目的情况,由导师科研经费给研究生发放科研项目津贴。
4.3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省级以上刊物2篇,或1篇论文被ISTP/EI/SCI 收录。
4.4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已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第1—第4名之间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并另有1篇论文发表在权威学术期刊(参见贵州省人事厅权威学术 期刊目录)或被EI/SCI 核心收录。
4.5 上述发表学术论文都应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以导师为首的第二作者;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需的业绩、成果均须署名贵州大学。对于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参照对方培养单位的要求进行,但同时必须达到本实验室的要求。
4.6导师对中文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给予一定数额的资助和奖励。
4.7 研究生在进行学术论文投稿之前,必须提交导师审阅,必须注明相关科研项目的支持情况;未提交审阅的论文不记入考核指标、不进行版面费资助及奖励。
5 学位论文
5.1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半;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两年。
5.2 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在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后开始,一般应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工作计划、科研调查、研究开发、文字总结等环节。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工作量。
5.2.1文献综述报告时间安排。第3学期进行文献综述报告,要求硕士研究生应阅读选题研究方向60篇以上文献(其中外 文25篇以上);博士研究生应阅读选题研究方向100篇以上文献(其中外文50篇以上)。在阅读文献的基础上,进行文献综述答辩。文献综述的参考材料(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编好目录交研究生管理人员存档。
5.2.2 公开开题报告时间安排。硕士研究生时间安排的第三学期未,博士研究生时间安排的第三学期未至第四学期未。
5.3 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应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须明确,且逻辑严谨,文字通畅。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将推迟其毕业或建议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5.4 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并能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 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6 学位论文提交及答辩安排
6.1 在最后学期开学的1个月内,提交论文的目录及摘要(博士生根据具体情况可延期至第7学期),经导师批准论文目录及摘要写作方案后,再进行学位论文的写作。
6.2 论文全文提交时间。根据导师审阅意见进行论文的写作,在学校规定的答辩时间前1个月提交论文初稿给导师审阅,导师确认后再进行最终论文印刷。
6.3 答辩前研究生毕业论文电子版、论文研究阶段程序设计源代码、设计报告等材料的统一交研究生管理人员存档,答辩后PPT 文件交管理人员存档。
7 设备管理
7.1 研究生需爱护实验室软硬件设备、办公家具等,发现私自拆卸设备、偷 盗设备配件、破坏设备布局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对于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及公共场 所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推迟其毕业或建议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对违反法律的偷盗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设备按20%的原价赔偿。
7.2 对于参加科研项目,需要进行设备、环境调整的情况,由实验室统一安排、调整,不得擅自调整和占用。
7.3 离开实验室应关闭好计算机的电源,下班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的研究生应作好关闭门窗、灯、空调等工作。
7.4 严禁带外单位人员进入实验室,发现一次按旷课一天处理;对于参与科研项目并领取项目津贴者,违反一次扣除当月津贴的5%。
7.5 研究生毕业离校时必须向研究生管理、实验室设备管理老师作好设备移交工作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8 精神文明
8.1 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坚持理论学习与经常性的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要参加本重点实验室的思想政治、纪律教育,参加本重点实验室的公益活动,全面提高思想品德水平。
8.2 研究生应着装干净、整洁进入实验室;严禁男生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入实验室;严禁女生穿拖鞋、比较暴露的服装进入实验室。
8.3 严禁在实验室追逐、打斗、大声喧哗;在实验室行走应脚步轻快,接听 电话应小声简短。
8.4 严禁在正常的学习、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影;严禁上网访问不文明网站。
8.5与同学、老师见面应主动打招呼。
9 其它
9.1研究生参加科研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9.2其它未尽事宜按《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