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和《贵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本实验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永彬、陈玉玲
成员:冯毅雄、钱松荣、许国腾、金柯兵、孙国涛
领导小组下设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实验室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日常事务。
(二)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组秘书,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录取纪检监督组。
组长:张邦梅
组员:胡丙齐、王婧、刘欢欢、李清荷
三、复试形式
复试以线下的形式开展,所有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到校报到进行现场复试。
四、招生计划
五、复试比例及复试人员确定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以1:1.5的比例进入复试,分数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详见附件1):
085400 电子信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最低复试分数285(单科分数线执行B类国家线);
125601 工程管理(不区分研究方向):最低复试分数171(单科分数线执行B类国家线)。
六、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厚楼924
报到时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本人签名的《贵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4、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界定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以毕业时间至2024年9月1日计算。
5.复试费缴纳凭证。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3)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100元/人,通过贵州大学校内自助缴费机,完成复试费缴纳(携带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自助缴费机地点: 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正楼一楼),三号行政楼(东校区),南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二号学生公寓。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三)复试安排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电子信息(085400) | 2024年3月30日 9:00-11:00 | 上机考试 | 西校区崇文楼计算机中心机房 | 1.测试考生的编程能力、线上测试平台(考试使用C、C++、python、java语言,Visual c++2010开发环境),成绩满分为100分。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机房测试。 |
2024年3月31日 9:00-18:30 | 综合面试 | 西校区崇厚楼914、916 | 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候考室签到、抽签面试次序 |
工程管理(125601) | 2024年3月30日 14:30-16:00 | 笔试 | 西校区崇厚楼1025 | 1.笔试科目:《工程管理专业基础》,参考书目:《工程管理导论》,作者:成虎 宁延著,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年07月。考试卷面满分100分。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
2024年3月31日 9:00-14:30 | 综合面试 | 西校区崇厚楼812 | 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候考室签到、抽签面试次序 |
考生候考室:崇厚楼1019报告厅 |
(四)考生体检(空腹参加)
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8:00。
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七、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复试通过现场面试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注重能力考查,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考查,以及英语能力、人文素养等的考核。同时重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
(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5)外语能力测试;
(6)政治理论水平测试(仅限工程管理专业考生)。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总分为100分)
电子信息专业:复试成绩 = 上机考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工程管理专业: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4、严格执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同一小组面试考官应安排在同一场所,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工作证件、保持适当距离、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5、在复试过程中,面试小组可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采取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
6、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7、实验室将安排纪检人员在场监督复试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能。
(二)体检
复试考生统一在贵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校医院标准收取,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文件执行。
(三)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公示
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八、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注: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满分500分,初试成绩 = 初试总成绩/5;初试满分300分,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3)
(二)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根据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照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考生注意事项以及考生申诉渠道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须携带有效证件参加复试,自备考试文具。
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实验室网站公布复试成绩。
5、其他事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请随时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及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网页。
(二)考生申诉渠道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办公室话:0851-88238310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217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十、其他
本细则由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附件1:贵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附件2:附件2:贵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3:附件3:研究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