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 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 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
4. 强化对申请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学术成果等的综合考核,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1.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实验室领导、学科点负责人和纪检人员组成。
2.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选拔、考核、录取、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2025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导师以《贵州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信息为准。
2.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2025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拟招收9人(最终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及代码 | 研究方向及代码 | 导师 | 人数 | 备注 |
软件工程 083500 | 公共大数据融合与集成 01 | 秦永彬 | 9 | |
冯毅雄 | |
郝格非 | 招收科研经费博士1人 |
张毅 | |
公共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02 | 陈玉玲 | 招收科研经费博士1人 |
彭长根 | |
吕勇强 | |
四、报考条件
1. 满足《贵州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
2. 外国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2)TOEFL成绩≥85;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3. 科研能力要求
近5年录用或发表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论文署名要求学生一作,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被预警的期刊、正在On Hold的期刊不予认定),或者近3年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或“挑战杯”中获国家级一等及以上档次奖项(申请人须排名前三,上台展示者视同前三)。
4. 其他要求
(1)学历要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方向原则上要与所报考的导师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2)在职人员须脱产攻读博士学位,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五、报名
1. 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请在报考前联系拟报考导师,确认导师的学术要求、研究方向等信息。
2. 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
(2)报名时间:预计为2025年3月10日-3月31日,具体时间以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http://gs.gzu.edu.cn/)。
(3)报名考试费180元,届时请按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贵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学校或实验室发布的博士生招生报名有关通知,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缴费者,其报名视作无效。
3. 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4月7日至4月11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向实验室人才培养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③申请者须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应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⑦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本人近五年的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课题或项目以及其他反映学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规划);
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其中,①--⑧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⑨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上述材料还须将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人才培养办公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厚楼924室
电子邮箱:jwang26@gzu.edu.cn
邮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238310
六、材料审核
1. 实验室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 实验室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百分制成绩。专家组评审内容包括考生硕士在读阶段的学习成绩(20%)、代表性研究成果(60%)、科研规划(20%)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 实验室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不低于1:1.5),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实验室网站上公示。
七、综合考核
1. 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实验室网站(http://pbd.gzu.edu.cn/)。
考核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厚楼916室
2. 考核内容
招生单位组成含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材料评议(占综合考核总成绩20%)
(2)专业考核(占综合考核总成绩30%):考试科目名称为大数据技术综合,考核形式为笔试(开卷)。
(3)综合面试(占综合考核总成绩50%):主要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考生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15分钟介绍(采用PPT)。考核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实行无记名打分。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综合考核成绩=材料评议×(20%)+专业考核×(30%)+综合面试×(50%),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本实验室网站上公示。
实验室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实验室将留存三年备查。
八、录取
1.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考生报考的导师须具备招生资格且有招生指标,在此基础上,按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导师与学生互选,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①上线人数超过导师可招生指标,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次序询问导师意愿,由导师确定录取人选;
②上线人数少于导师招生指标,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次序进行师生互选,由双方确定录取结果;
③报考导师招生指标已录满,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其他导师;
④拟录取名单中如有考生放弃,导师可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依次候补互选。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拟录取名单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在网站上(http://gs.gzu.edu.cn/)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