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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740

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2022学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导师岗位年审制,进一步落实导师岗位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岗位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研究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实践引导等基本导师能力

2、在申请岗位学科或学位点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首次申请博导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

2、自然科学类学科,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或SCI二区(中科院大类分区基础版)以上论文1篇;

人文社科类学科,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一级学报期刊或《贵州大学人文社科类一流建设学科专用期刊分类表》(2020附件三)所规定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曾经以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一级学报期刊或《贵州大学人文社科类一流建设学科专用期刊分类表》(2020版)所规定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近三年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论文2篇。对于无通讯作者的人文社科类期刊,若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为所指导的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

3、近三年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有在研课题自然科学类年均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年均到账经费3万元以上。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定中所列博导岗位申请条件。

(三)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岗位

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或学位点内涵自行制定相应导师岗位申请条件、实施细则及年审工作方案,并通过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工作方案对本单位2022年硕士生导师岗位申请进行年审。

二、工作程序

(一)培养单位依据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导师岗位申请条件、实施细则及年审工作方案并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申请人须根据通知要求及培养单位工作方案,提交2022年研究生导师岗位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培养单位保存备查,由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表决已试点建设的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相关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导师岗位审核的建议须报对应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总审定学科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所在单位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如在本次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导师岗位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

(二)为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满足本学科博导岗位条件的导师均可进行博导岗位申请,一位导师只能在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下的不超过2个研究方向申请博导岗位(专博只能在1个方向申请博导岗位)

(三)根据学校导师信息入库工作需要,请各培养单位2021年9月15日前将经公示的2021年硕士生导师汇总表(电子档)发至邮箱(gzuxkjs@163.com)。

(四)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及学位点建设需求,申请2021年和2022年硕士生导师岗位的教师,须具备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一流学科特岗人才、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不超过3年(含)的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时间安排

博士培养单位于2021917前,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一)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及本单位博导岗位年审方案公示网页截图、《成果汇总表》(附件一其余附表)至邮箱gzuxkjs@163.com),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公布

硕士培养单位于2022630前,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审核汇总表》(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科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及本单位硕导岗位年审方案公示网页截图发送至邮箱gzuxkjs@163.com备案。

 

联系人:张欣 曾健文

联系电话:88292803

 

附件一:2022年博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及成果汇总表

附件二: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三:贵州大学人文社科类一流建设学科专用期刊分类表(2020年度)

 

 

研究生院   

20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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