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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3470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贵州大学《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36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教育部、贵州省和贵州大学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在教育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总体部署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本实验室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卫生防疫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实验室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日常事务。

(二)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组秘书,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录取纪检监督组。

三、工作人员职责

(一)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复试考官职责

1、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认真学习岗位职责及准确掌握测评标准。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试题目和测评标准,不得擅自发布与复试有关的信息和内容。

2、佩带《考官证》上岗。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接受安全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查,手机保持关机状态并上交。

3、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试题的含义及测评标准,独立、客观地打分。

4、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和程序进行,保证每位考生在公平的条件下接受测评,机会均等、公平公正、避免偶然因素对测评效果的影响。

(三)复试组秘书职责

1、负责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记录考生作答情况。

2、严格掌握考生复试的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时间提醒。

3、负责向考生发送、回收复试试题;负责向考官发送复试试题、复试评分表等资料,提醒考官在复试评分表上写清考生信息。

4、负责回收考官复试评分表,并对评分进行复核,然后准确计算出考生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如发现差错,应立即给予更正。

5、当天复试工作结束后,立即对所有复试试题、考生作答情况、复试评分表、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录音录像等资料进行清点、整理、密封。

6、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纪检监督员职责

1、负责对复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2、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

3、负责监督本考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形式

复试以现场笔试、面试的形式开展。

五、招生计划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学习方式

研究方向名称

专业招生总人数

146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085400

电子信息

01

全日制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45

125601

工程管理

00

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15

六、复试比例及复试人员确定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以1:1.2的比例进入复试:

085400 电子信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最低复试线293

125601 工程管理(不区分研究方向):最低复试线189

八、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时间:20233288:30-9:003298:30-9:00

地点: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会议室(崇厚楼916)。

(二)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时间:20233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厚楼924

报到时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本人签名的《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4、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界定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以毕业时间至202391日计算。

5.复试费缴纳凭证。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3)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100/人,通过贵州大学校内自助缴费机,完成复试费缴纳携带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自助缴费机地点: 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政楼一楼),学务大厅(西一区三栋),三号行政楼(东校区),南校区一号学生公寓、二号学生公寓。缴费后因考试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四)复试安排

1、笔试

时间:2023328日上午9:0011:00

地点:崇厚楼10251027

085400电子信息专业笔试科目:《计算机基础》,参考书目:计算机基础(第六版),作者:宋广军著,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07月。考试卷面满分100分。

2、面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面试时间

地点

125601

工程管理

3289:00-18:30

崇厚楼916

085400

电子信息

3299:00-18:30

崇厚楼914916

考生候考室:崇厚楼1018报告厅

 

(五)考生体检(空腹参加)

时间:2023327日上午800

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校医院。

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九、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复试通过现场面试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注重能力考查,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考查,以及英语能力、人文素养等的考核。同时重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5)外语能力测试;(6)政治理论水平测试(仅限工程管理专业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总分为100分)

电子信息专业: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工程管理专业:复试成绩 = 面试成绩

4、严格执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同一小组面试考官应安排在同一场所,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工作证件、保持适当距离、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5、在复试过程中,面试小组可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采取随机插问、核对报考信息等方式,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验。

6、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7、实验室将安排纪检人员在场监督复试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能。

(二)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复试考生统一在贵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校医院标准收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公示

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十、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注: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满分500分,初试成绩 = 初试总成绩/5;初试满分300分,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3

(二)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根据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照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一、考生注意事项以及考生申诉渠道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须携带有效证件参加复试,自备考试文具。

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实验室网站公布复试成绩。

5、其他事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请随时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及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网页。

(二)考生申诉渠道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办公室话:0851-88238310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217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十二、其他

本细则由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322

附件1:贵州大学2023年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附件2: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附件3:研究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doc附件4: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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