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贵州改革工作动态(3篇):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住建厅
发布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次数:162

贵州六部门联合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专项行动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贵州省“征信修复”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时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征信修复”风险维护健康稳定金融秩序的通告》,在全省范围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联动,建立长效治理监管机制。《方案》明确了“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交、信息发布与通报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查处乱办征信和各类假借征信之名侵害人民群众信息安全的不法事件。

二是调查走访,明确重点治理对象。重点对以下企业开展治理:以“征信修复”“征信铲单”“征信洗白”名义开展虚假宣传、实施诈骗、买卖个人信息的企业;以“征信修复”培训名义,非法收取培训费、加盟费或通过代理、挂靠等方式非法开展征信业务的企业;擅自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从事企业征信业务未进行备案的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征信”字样但实际未从事征信业务的企业。

三是加强宣传,提升公众风险意识。强化正向宣传引导,积极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利用网络阵地,做好违法线索收集和网络舆情监测,通过联合宣传、发布通告等方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树立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提醒公众建立理性的金融消费和投资理念,警惕“征信修复”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四是督促引导,强化征信合规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严格征信异议信息核查,督促金融机构按期处理异议,不得违规修改征信数据。畅通征信投诉渠道,依法合规处理群众投诉。做好群众业务咨询、解释说明等解答工作。强化对人民银行系统征信从业人员合规与廉政教育,严禁出现内外串通,为不法分子篡改个人信息提供便利的情况。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专题组供稿)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初见成效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贵州大学建设,是我国大数据领域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自2021年获批建设以来,实验室围绕公共大数据融合与集成、公共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块数据与区域治理3个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奋力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基地、科研人才培养聚集基地、国内外合作示范基地,成效初现。

一是建成公共大数据科研平台。建成面积3万平米、各类仪器总值近1亿元的科研平台,建成具有PB级分布式存储能力、12Petaflops人工智能算力和1Petaflops高性能计算算力的计算中心。建成与省信息中心的100Mbps数据传输专用电路,共享省大数据管理局的相关数据资源,用于科学研究。

二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7人,其中特聘岗位3人,青年长江学者1人。目前,实验室已有固定研究人员101名,其中教授44人,副教授32人,讲师及中级职称23人,博士93人。作为独立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实验室现有在读博士研究生19人,硕士研究生192人。推动“学习+基地+实践”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培育跨界复合型、实用型和创新型人才。

三是解决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针对公共大数据“聚、通、用”以及数据安全与保护等发展需求,构建了公共大数据协同计算理论体系,提出公共大数据资源的关联和统一表达模型和数据融合模型,建立支撑多源公共数据融合的混合查询和索引方法,建成多源异构数据计算、存储、安全、调度集一体的贵科智能大数据云平台。优化数据染色体溯源模型,建成数据溯源管理平台,支撑服务我省食品安全云平台和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服务白山云、盘江煤电、中航贵飞、航天十院等重点企业,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搭建公共大数据安全存储与灾备平台,建设国家大数据安全靶场,形成相关标准15项以上,有效支撑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的构建。

四是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与国家天文台共建天文大数据联合实验室,与贵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大数据联合实验室,与贵州电网公司共建电力大数据专业实验室。与北京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澳门大学等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办承办2021年区块链技术和安全论坛(BBSA)等国内外大型学术会议6次,定期主办“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青年学者国际论坛”,近期正在筹备数博会中日健康养老大数据高端论坛、工业大数据与智能制造全国学术会议等重大会议。

(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专题组供稿)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3”组合拳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


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断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推进试点示范为契机,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1个聚焦”,大胆探索“3个率先”,开创了一条符合贵州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路径。

一是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顶层设计。先后印发《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验收工作的通知》,为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工作依据和技术指引。同时,督促各地从优化垃圾收集站点布置、完善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构建稳定长效保洁机制等重点工作出发,不断强化制度保障,推进设施建设,加强工作创新,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二是在全国率先推进数字化管理。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变原有层层填表报数、逐级陪同入户排查等传统模式,在全国率先建设“贵州数字乡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监测平台”。以高分辨率的卫星影像为底图,将全省所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清运车、转运车全部纳入数字监测平台监管,对垃圾收运车辆实施自动定位监测,收运路径全过程监管,车辆行径路线、清运工作完成进度、垃圾收集点位置均实时线上监控,实现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市县三级“一张图”管理,达到集成式、自动化、全覆盖、高效化治理目标。

三是在全国率先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实施。通过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模式,按照“有齐全设施设备、有成熟治理技术、有稳定保洁队伍、有长效资金保障、有完善监管制度”的“五有标准”,在全国率先实行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多措并举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县区申报、市州推荐、省级确认”的原则,选取龙里、惠水、西秀等17个县(区)作为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提升县区,优化垃圾收集站点和清运车配置、加强垃圾转运设施运行管理,构建稳定长效保洁机制。

四是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责任人机制。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名单,要求各地逐级明确并公布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责任人,形成了以市、县、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供稿)  


【转载:贵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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