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10

根据《贵州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贵大发〔2014102号)以及《关于编制贵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依照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李少波

成员:秦永彬、陈玉玲、唐向红、钱松荣、冯毅雄、郝格非

三、硕博连读招生计划

2024年博士招生目录中博士生导师,每人仅可签署一份《附件3: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2024年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5人,招生专业:软件工程(083500),招生导师:李少波、秦永彬、陈玉玲、唐向红、郝格非、何潇、过敏意、钱松荣、冯毅雄、姜鹏

四、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习阶段获得学士学位的贵州大学在读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及相应阶段的培养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无重修科目。

3.有浓厚的科学研究兴趣、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

4.硕士阶段的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原则上一致,或者与申请攻读的博士研究方向相关。

5.至少有两名所在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

7.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征得定向或委培单位的同意。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

申请人于2023113日前向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办公室提交个人申请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在贵大财务处系统里缴纳报名费(180/人),并把缴费收据拍照后发给人才培养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以下项目:

1.《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

3.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导师签字确认);

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科研情况简述;

6. 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军人须提供军官证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办公室于202311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公示,同时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三)外国语水平考核

英语水平未达到CET-6的申请者,须参加学校英语水平统一考试,拟于1110日左右组织考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外国语水平通过学校考核后才能参加学院的专业能力考核。

(四)专业能力考核

实验室成立考核专家组,重点考核申请人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业务学习、科研成果、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在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官网公示三天。

考核时间:20231113日下午1430

考核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厚楼916

(五)拟录取名单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专业能力成绩,结合实验室的硕博连读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20231118日前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即批准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六)注意事项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于202431-4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专业能力考核及成绩评定办法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课程考核成绩、科研(学术)成果成绩、综合测试考核。

(一)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为课程考核积分,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为该课程学分,为非学位课成绩,为该课程学分。注:在规定时间内应修完而未修完的课程,以零分参与计算。

(二)科研(学术)成果

科研(学术)成果包括:科研(学术)奖励、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学科竞赛五部分。即:科研(学术)成果成绩=科研(学术)奖励×25%+学术论文(专著)成绩×30%+专利计分×15%+科研项目×20%+学科竞赛×10%

1、科研(学术)奖励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获奖级别等次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国家级20015010050
省部级100704020
市级/校级3020105

2、学术论文计分标准(单位:分/项)(SCIEI必须提供检索号)

论文级别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分值
专著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100
一级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2区以上250
二级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3170
三级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4120
四级EI源刊收录80
五级SCD期刊及中文核心期刊(限3篇)一级学报60
SCD45
普通核心30
六级会议论文被EI收录(会议论文限一篇,需提供检索证明)30

3、专利授权与受理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专利分值
专利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00
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限三项)15
外观设计专利(限一项)10
受理国家发明专利(限一项)10

4、科研项目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科研项目级别主持分值参与分值
国家级20010
省部级806
市(校)级404
学院立项(自筹)202

5、学科竞赛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获奖级别等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国家级60402010
省部级301584
()10521

6、参与统计的科研学术成果要求:

①专著按署名及贡献计分;

②专利最多计算 5 项,相同专利只按最高分计算一次,专利受理需提供作者顺序的相关证明;

③学科竞赛最多计算 3 项,计分根据获奖排序按对应分值的 1/21/31/5计分,只取前三名。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的 1.5 倍计分。

④中文核心的判定依据为中国知网(CNKI)“期刊大全” 中“核心期刊导航”为准,增刊不列入核心期刊;SCD期刊的判定依据为雅学资讯网检索为准;SCI 文章分区认定依据以加盖贵州大学图书馆公章的检索报告为准。

⑤一般学术刊物以见刊为准,中文核心和 EI 收录级别论文如没有见刊,必须提交录用通知和论文交费通知及版面费交费证明(发票复印件);

⑥科研项目参与认定必须是项目书上有体现,且该项目未结题。若项目书上无体现但出现以下特殊情况也可承认:

a)已开题同学提供个人开题报告与论文课题相关项目书以及导师出具的实际参与项目证明,可认定为参与该项目;

b)学生发表论文挂有该项目号、提供项目书及导师出具的实际参与项目证明,可认定为参与该项目;

c)除此之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承认。

⑦科研项目说明:

a)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的项目。

b)省部级项目包括:贵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项目。

c)市(校)级项目包括:校立项目、与厅级单位签约的横向课题等。

d)学院立项项目:学院立项目、与处级单位签约的横向课题等。

⑧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竞赛获奖,视为国家级奖项,其对应的省级(地区)竞赛视为省部级。

⑨所有科研支撑材料均需导师签字认可。

(三)综合测试考核。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测试工作及成绩评定。

综合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知识结构、专业综合能力、研究潜力进行测试,以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测试总分为100分,由考核专家组成员综合评分,考核专家组成员的平均成绩为该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

(四)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计算

1、二年级研究生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课程成绩×30%+科研(学术)成果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50%

2、三年级研究生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课程成绩×20%+科研(学术)成果成绩×30%+综合测试成绩×50%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小于60分者或外语水平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申诉

如对选拔结果有异议,可有如下渠道进行申诉:

(1)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办公室:

0851-88238310

(2)校研招办:0851-88292217

(3)校纪委纪检监察室:0851-88292937

八、本规定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

202310月31


附件1: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