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5-03-20   浏览次数:263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及教育部相关会议精神和《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本实验室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实验室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实验室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日常事务。

(二)成立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

根据学科、专业(领域)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每组分别选配一名秘书、设备管理员,负责复试考场秩序与记录和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小组负责人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成立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组

三、工作人员职责

(一)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复试考官职责

 1、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认真学习岗位职责及准确掌握测评标准。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试题目和测评标准,不得擅自发布与复试有关的信息和内容。

 2、佩戴《考官证》上岗。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接受安全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查,手机保持关机状态并上交工作人员保管

 3、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试题的含义及测评标准,独立、客观地打分。

 4、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和程序进行,保证每位考生在公平的条件下接受测评,机会均等、公平公正、避免偶然因素对测评效果的影响。

(三)复试组秘书职责

 1、负责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记录考生作答情况。

 2、严格掌握考生复试的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时间提醒。

 3、负责向考生发送、回收复试试题;负责向考官发送复试试题、复试评分表等资料,提醒考官在复试评分表上写清考生信息。

 4、负责回收考官复试评分表,并对评分进行复核,然后准确计算出考生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如发现差错,应立即给予更正。

 5、当天复试工作结束后,立即对所有复试试题、考生作答情况、复试评分表、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录音录像等资料进行清点、整理、密封。

 6、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纪检监督员职责

 1、负责对复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2、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

 3、负责监督本考场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线下)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到校报到进行现场复试。

五、招生计划

院系所代码

院系所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学习方式

专业招生总人数

146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085400

电子信息

0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全日制

60

六、复试比例及复试人员确定

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总分不低于296分,单科执行B类考生国家线(详见附件 1)。

七、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时间:20253 21 1500-16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厚楼916

(二)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时间:20253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厚楼 924

报到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在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复试费缴纳凭证。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 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 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3)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费缴纳

复试费 100 /人,通过贵州大学校内自助缴费机,完成复试费缴纳(携带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自助缴费机地点: 阳明学院(西二区崇文楼一楼大厅) ;财务处(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师生服务中心(西二区明政楼一楼);学务大厅(西一区三栋) ;三号行政楼(东校区);南校区学生宿舍(男生宿舍、女生宿舍楼下各一台)。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四)复试安排

专业名称及代码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电子信息(085400

 2025325

14:00-15:00

上机热身

西校区崇文楼计算机中心机房

1.测试考生的编程能力,线上测试平台(考试可选用CC++语言,两种语言都可以使用考试机器本机安装的Visual c++ 2010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机房测试。

2025325
15:00-17:00

上机考试

西校区崇文楼计算机中心机房

2025326
9:00
开始

综合面试

西校区崇厚楼914916

考生须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崇厚楼1019报告厅)签到、抽签面试次序。

(五)考生体检(空腹参加)

时间:2025325日上午800

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八、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复试通过现场面试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注重能力考查,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考查,以及英语能力、人文素养等的考核。同时重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5)外语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总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 = 上机考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4、严格执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同一小组面试考官应安排在同一场所,不得携带手机进入复试现场,复试全程佩戴工作证件、保持适当距离、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各复试小组可统一安排必要的休息时间。

 5、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6、实验室将安排纪检人员巡查、监督复试过程是否严格执行纪律、程序要求,履行监督职责

(二)体检

复试考生统一在贵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校医院标准收取,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文件执行。

(三)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公示

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专项计划考生和国家政策加分应在备注中注明)以及复试成绩等。

九、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注: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满分500分,初试成绩 = 初试总成绩/5

(二)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根据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照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考生注意事项以及考生申诉渠道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须携带有效证件参加复试,自备考试文具。

 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实验室网站公布复试成绩。

 5、其他事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请随时关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及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网页。

(二)考生申诉渠道

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人才培养办公室电话:0851-88238310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217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十一、其他

本细则由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贵州大学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附件2: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3:研究生复试体检注意事项.pdf